轨道交通的主要设计原则

你知道

轨道交通都要遵循
哪些主要设计原则嘛?
我们今天一起来了解!




主要设计原则


✅线路走向和车站分布应符合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和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要求,并对线路走向和车站分布进行深入研究和适当调整。


✅线路走向应在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道路网规划的基础上,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顺沿主客流方向,使其充分发挥轨道交通的高效能和骨干作用。与其它轨道交通线路之间的交叉处,充分考虑换乘,并协调好与其它公共交通的衔接和换乘关系。


✅线路走向及车站分布应根据城市现状条件和远景规划,综合考虑城市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并结合线路沿线的土地开发及工程建设条件,进行线路走向、车站分布的研究、分析和比选。车站位置应与城市规划协调一致,一般设在客流集散中心和公交枢纽站附近,最大限度地吸引和方便乘客,并结合沿线的物业发展规划进行统一考虑,带动物业开发,提高土地效益。


✅车站分布应尽可能靠近主要客流集散中心和各个交通枢纽,同时与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网络相协调,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方便乘客使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运营效益。


✅根据列车运营组织的需要适当设置辅助线和其它线路。


✅地下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应充分考虑其他相交地铁线路、建筑物地下结构、桩基础、市政管线、河流等控制因素的影响,宜规避不良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段,并宜减少房屋和管线拆迁,宜保护文物和重要建、构筑物,保护地下资源,有条件时尽量避让。


✅保护沿线文物古迹,保护环境,注重景观。


✅结合沿线现状及规划,合理确定地铁的埋深。


✅地下段特别是盾构法施工的区段,尽量采用动力坡,以达到节能效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8〕52号)


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应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得变更,规划实施期限不得随意压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得新增项目。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